本報10月7日訊(記者 周芳)近日,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省工商局、人行濟南分行四部門聯合出台《山東省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非上市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流程及相關部門辦理股權質押業務的職責分工,特別是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提供了政策依據。困擾諸多中小企業出質登記難的問題迎刃而解,企業融資的渠道更為暢通。
  《意見》規範了股權質押工作流程。股權質押合同簽訂後,出質雙方應按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股權出質登記憑證後,出質雙方應當到股權登記托管機構辦理出質股權凍結手續。  (原標題:山東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有了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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