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展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專項治理行動
  牽頭單位: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參與單位: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施意見》,提出以建立5張清單、搭建1個平臺、推進7項相關改革措施為主要內容的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架構。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取消省級22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徹底廢除非行政許可這一審批類別。省政府共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308項,占原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56.9%,提前完成本屆省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審批事項的目標。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省政府各部門保留行政審批事項375項,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建立政府行政權力清單,省政府各部門共保留行政權力事項5647項,精簡幅度近40%,其中省屬權力1375項,市縣屬地管理權力4272項,實現“清單之外無權力”。編製省政府各部門責任清單,從源頭上解決部門職責交叉、權責脫節、推諉塞責等問題,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審批時限統一壓縮到法定時間50%以下,56個省級部門共計壓縮辦理時間5135個工作日,努力解決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審批時間長、蓋章多、收費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長四多”問題。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4年底
  2.建立健全縣鄉村便民服務中心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參與單位: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農業委員會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出台《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將政府及其部門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範疇,完善相關政策規定和管理措施,促進政務服務均等化、規範化、高效化。各地按照“一個大廳受理、一個窗口辦結、一條龍服務”的要求,建立健全便民服務中心,將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服務事項、效能投訴全部納入服務中心。截至2014年底,全省99個縣(市、區),已建便民服務中心97個;1277個鄉鎮(街道),已建便民服務中心1182個;還有5個經濟開發區(新區)建有便民服務中心。通過開展集中服務,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眾辦事,改善了政府形象。按照省委加強村級“四有一責”建設要求,扎實推進村級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和功能提升。先後從省管黨費中安排2000萬元重點支持蘇北、蘇中經濟薄弱地區150個村級綜合服務中心改擴建和提檔升級工作。制定出台《關於加強全省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見》,推動村級活動陣地的規範管理和使用。各地從實際出發,不斷完善“七室兩超市一廣場”功能配置,普遍設立“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並協調民政、社保、衛生等部門到村設點辦事,整合結對共建單位、社會公益團體等資源開展民生服務,滿足農村居民公共服務需求。截至2014年底,全省17880個村(鄉鎮社區),已建便民服務中心17165個。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3.解決巧立名目,超標準、超範圍、超期限收費、罰款,違反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執法監管部門以罰代管、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參與單位: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省物價局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深入開展規範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要求,進一步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完善行政職權目錄,嚴格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告知制度和行政執法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嚴禁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監管查糾力度,進一步暢通和規範信訪渠道,認真及時受理辦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努力做到群眾信訪“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2014年全省取消收費項目4個,暫停收費項目2個,減免收費項目8個,放開收費項目13個,目前全省僅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61個。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4.治理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行業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問題
  牽頭單位:省物價局
  參與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組織開展教育、醫療衛生行業的專項價格檢查,加大該領域違規收費或變相收費問題查處力度。組織全省價格系統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對查處的11所省屬院校存在的亂收費、違規收費問題,依法實施了處罰;同時還查處了部分地區中小學亂收費行為,促進了教育收費行為的規範。配合國家發改委派出的教育收費檢查組,對我省4所高校、6所中小學開展了重點抽查,每所學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正對20所省部屬高校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2014年7月起,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作為5個試點檢查省份,省物價局對全省72家公立醫院醫葯價格開展了專項檢查,調查取證、案件審理工作已經完成,共查出涉嫌價格違法行為963項,涉及自立項目收費、提高標準收費、重覆收費、擴大範圍收費、暫停或取消項目繼續收費、藥品和耗材超差率、溢庫及“二次議價”等問題。2014年12月起,組織11個檢查組同時進駐11家省管醫院開展醫葯服務價格檢查,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價格行為。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5.治理政府有關部門指定各類服務性機構壟斷經營,高額收取咨詢費、認證費、檢驗費、鑒定費、評估費、代辦費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參與單位: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在省經信委網站公佈舉報電話、信箱,明確省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對高額收取咨詢費、認證費、檢驗費、鑒定費、評估費、代辦費等問題的投訴和舉報,並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制定和公佈政府制定價格的目錄清單,凡屬行政審批前置的咨詢、認證、檢驗、鑒定、評估、代辦等收費一律納入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項目進行管理,收費單位必須在收費項目目錄清單規定的範圍內收取相應的費用,否則企業可以向省減負辦或省物價局舉報。組織開展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和咨詢活動,2014年11月在泰州開展省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活動,針對現場20家企業提出的問題,現場進行解答,政策解答的相關內容在《江蘇經濟報》作專版宣傳。近期,將研究制定《嚴禁政府部門指定各類服務性機構壟斷經營的通知》。2015年擬組織開展兩次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指定服務或收費標準超出目錄清單等方面的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認真嚴肅查處。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6.糾正在城鄉低保工作中錯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關係保、重覆保
  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參與單位:省財政廳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全面覆核低保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結合動態管理和年度覆審工作,對納入城鄉低保範圍的對象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和集中覆核。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覆核城鄉低保對象153.85萬人,查糾錯保漏保2558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嚴肅查處“人情保”。以健全社會救助投訴舉報核查制度為基礎,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事事有回應。截至2014年底,查處徇私舞弊,搞人情保、關係保、重覆保問題95件,查處8人。建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有效遏制“錯保”。目前,100%的市、縣(市、區)建立了核對機構,96%的市、縣(市、區)建立核對信息系統,形成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做到“精準救助”,有效減少和遏制“錯保”發生。完善公示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做好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這兩個關鍵環節,邊專項整治,邊完善機制,嚴格規範執行。審核審批過程中,堅持開展村級民主評議,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審批後進行長期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7.查處在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確定、城鎮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關不嚴、違規操作、謀取私利
  牽頭單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參與單位: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民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印發《江蘇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對13個省轄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專項檢查,並組織各市之間開展工作互查,從補助對象認定、政策措施制定、工程實施情況、資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質量等方面進行考核,有力整治補助對象認定程序不規範、公示政策不到位、審查環節把關不嚴等問題。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各地實現住房保障政策、房源、對象、流程和分配結果“五公開”。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服務網絡,初步形成由“主管部門—實施機構—服務窗口”組成的三級管理服務網絡。健全由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稅務、金融、證券等部門參與和街道、社區協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經濟狀況聯動審核機制,合理確定標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佈。指導各地採取公開抽簽、搖號等方式,公平公正確定分配順序,並邀請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公證機關、新聞媒體等單位和群眾代表參加,保證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查糾違規納入農村危房改造1人,查處在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確定中把關不嚴、違規操作、謀取私利問題2起、人數4人,查糾違規納入城鎮住房保障15人。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8.查處發放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操作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
  牽頭單位: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優化制度設計,建立健全了資金管理、投訴處理、信息公開、績效管理、補貼系統管理、補貼經銷商管理及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督促各地成立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層層簽訂責任狀,形成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和工作機制。規範操作流程,會同省財政廳共同商定補貼品種標準,實行定額補貼,明確市縣不得累加補貼,防止補貼機具倒賣;規範經銷商資格和經營行為,實行農機生產企業自主選擇經銷商制度。強化績效管理,加強全過程管理和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開展第三方核查,落實縣級績效管理,將績效考核結果與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安排掛鉤。加強防控風險能力,實行警示教育、行政告誡、行政約談等廉政措施和制度,全省農機系統工作人員在政策操作中弄虛作假、以權謀私案件共發生3起,同比案件數量明顯減少。加大查處力度,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省共查處各類農機機手、經銷生產企業弄虛作假等案件9起,維護了農機補貼市場秩序。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9.糾正在救災資金物資發放工作中處事不公、優親厚友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會同財政部門深入全省13個省轄市、24個縣(市、區)、48個鄉鎮、98個村、270戶農戶,通過聽彙報、查台賬、入戶核對等方式,對2013-2014年度1.53億元冬春救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從檢查情況看,13個省轄市、24個縣(市、區)能夠認真落實相關規定,救災資金賬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資金、物資短缺和流失等現象。省級下達的冬春補助資金,96%的縣(市、區)和95%的鄉鎮能夠及時將冬春補助資金髮放到位。被查地區、救助對象的確定,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4個步驟確定;資金的發放,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堅持減少中間環節;發放過程的監督,基本做到“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公開發放”4個步驟,有效確保了受災群眾能夠得到及時救助。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10.開展民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專項治理行動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參與單位: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委員會、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專項整治進展情況:一是推進民生專項資金實質性整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14年,整合設立省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40億元,整合養老等部門內部資金約53億元,打包下達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及規劃引導資金等50多項資金,資金規模較上年增長50%。二是改革民生專項資金分配方式,提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制定了省對市縣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因素法分配管理辦法,使專項資金包括民生專項資金的分配更加規範、公正。三是建立專項資金承諾責任制度,增強相關人員責任意識。制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制規定,通過填寫承諾書,增強項目申報單位、管理單位及行政審批部門的責任意識。四是推進重大民生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保障民生資金規範使用。組織開展了農村飲水安全、家電下鄉、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新農合補助、重大婦幼衛生專項補助、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補助等77項民生專項政策資金執行情況檢查,並督促各地財政部門按時撥付各類專項資金,切實保障資金規範使用。五是推進民生專項資金公開,加強社會監督。2013年公開民生專項資金目錄,要求涉及民生類專項資金分配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公開專項支出項目的資金安排、分配方案、管理辦法、實施情況等具體信息。2014年,進一步公開了152項重點轉移支付清單。
  階段性完成時限:2015年上半年  (原標題:“四風”整治鍥而不捨 作風建設馳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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